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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教育委员会:这些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

  经查,下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。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等条款,依法予以注销。

  01

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
  关于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的公告

  经查,下列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。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该10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注销。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,各校应依法完成清算、注销手续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
  2021年10月28日

  02

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
  关于16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废止并注销的公告

  经查,下列16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。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第一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条之规定,该16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废止并注销。自办学许可证注销之日起,各校应依法完成清算、注销手续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
  2021年10月28日

  https://edu.sina.com.cn/gaokao/2021-10-29/doc-iktzqtyu4293425.s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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